新洋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,強化責任擔當,推動“兩個責任”落到實處,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實做細。
堅持責任導向,強化執(zhí)紀問責。制定年度黨建工作實施意見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,召開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,簽訂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,層層分解責任。及時調整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黨委班子成員黨建工作聯(lián)系點,強化書記履行“第一責任人”職責、班子成員履行“一崗雙責”的黨建工作機制。用好監(jiān)督執(zhí)紀“四種形態(tài)”,特別是第一種形態(tài),通過函詢、談話、批評、責令檢查、誡勉等使“紅臉出汗”“咬耳扯袖”成為常態(tài)。
加強作風建設,抓好專項督查。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(guī)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,堅持重大節(jié)日、重要事項、黨委成員履職情況及廉潔風險點的提醒,加強安全生產、疫情防控、民生項目等領域的專項督查。開展黨員干部廉政教育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,對新提拔黨員干部出具廉潔鑒定意見和任前集體提醒談話,對新黨員發(fā)展工作全程監(jiān)督。組織副股級以上黨員干部赴鹽城尚德昭廉教育館、鹽城市委黨校,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教育,邀請鹽城市紀委領導講授廉政專題黨課,進一步強化廉政風險意識,增強廉潔從業(yè)底線思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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